译文
婢女寒花,是我妻子的陪嫁丫环。生写一女如兰,如兰去世后,又生了一女,也去世了。我曾经寓居在京师时,写下了一首名为《如兰母》的诗。寒花于嘉靖十六年五月四日去世,葬在土山之上。她没能服侍我到最后,这是命啊!
寒花当初陪嫁来我家时,年方十岁,两个环形发髻低垂着,一条深绿色的布裙长可拖地。一天天气寒冷,家中正在烧火煮荸荠,寒花将已煮熟的荸荠一个个削好皮装在小瓦盆中,已盛满了,我刚从外面进屋,取来就吃;寒花立即拿开,不给我。我妻就笑她这种样子。妻子经常叫寒花倚着小矮桌吃饭,她就吃,两个眼珠慢慢地转动着。我妻又指给我看,觉得好笑。
回想当时情形,不
寒花是归有光亡妻魏氏的婢女,来到归家的时候,只有十岁。五年后,魏夫人去世。又过了四年,即公元1537年(明世宗嘉靖十六年)五月四日,寒花去世,于是归有光为她写下了这篇葬志。
文章明写婢女寒花,却几次提及妻子魏孺人,表现出归有光与魏孺人夫妻之间真挚深笃的感情。
文章首节开头三句就点明了寒花身分、死去时日和安葬处所。“魏孺人媵也”,寒花不是一般婢女,而是作者所挚爱的前妻的随嫁婢女。“嘉靖丁酉五月四日死”,寒花时年仅十九岁,距魏孺人之死已四年。“葬虚丘”,寒花虽为婢女,仍择地郑重营葬。起首点明亡婢的特殊身分,意在点明与作者的特殊关系。亡婢、亡妻并述,因亡妻而及亡婢的爱屋及乌之情油然而生,因亡婢而及亡妻的追怀悼念之情亦随之而出。这样,既暗示了“葬志”的写作动因,也开启了下文对往事的回忆。领起了全篇。
节末一句:“事我而不卒
《寒花葬志》是一篇叙事散文。文章明写婢女寒花,却几次提及妻子魏孺人,表现出作者与魏孺人夫妻之间真挚深笃的感情。全文篇幅短小、构思巧妙、详略得当,从日常生活的平凡琐事中选材,详细描写了寒花的动作、性格、神态,记事生动,抒情真挚,体现出归有光散文善用极淡之笔,写极浓之情的艺术特点。
金履祥,字吉父,婺之兰溪人。其先本刘氏,后避吴越钱武肃王嫌名,更为金氏。履祥从曾祖景文,当宋建炎、绍兴间,以孝行著称,其父母疾,斋祷于天,而灵应随至。事闻于朝,为改所居乡曰纯孝。履祥幼而敏睿,父兄稍授之书,即能记诵。比长,益自策励,凡天文、地形、礼乐、田乘、兵谋、阴阳、律历之书,靡不毕究。及壮,知向濂洛之学,事同郡王柏,从登何基之门。基则学于黄榦,而榦亲承朱熹之传者也。自是讲贯益密,造诣益邃。
时宋之国事已不可为,履祥遂绝意进取。然负其经济之略,亦未忍遽忘斯世也。会襄樊之师日急,宋人坐视而不敢救,履祥因进牵制捣虚之策,请以重兵由海道直趋燕、蓟,则襄樊之师,将不攻而自解。且备叙海舶所经,凡州郡县邑,下至巨洋别坞,难易远近,历历可据以行。宋终莫能用。及后朱瑄、张清献海运之利,而所由海道,视履祥先所上书,咫尺无异者,然后人服其精确。
德祐初,以迪功郎、史馆编校起之,辞弗就。宋将改物,所在盗起,履祥屏居金华山中,兵燹稍息,则上下岩谷,追逐云月,寄情啸咏,视世故泊如也。平居独处,终日俨然;至与物接,则盎然和怿。训迪后学,谆切无倦,而尤笃于分义。有故人子坐事,母子分配为隶,不相知者十年,履祥倾赀营购,卒赎以完;其子后贵,履祥终不自言,相见劳问辛苦而已。何基、王柏之丧,履祥率其同门之士,以义制服,观者始知师弟子之系于常伦也。
履祥尝谓司马文正公光作《资治通鉴》,秘书丞刘恕为《外纪》,以记前事,不本于经,而信百家之说,是非谬于圣人,不足以传信。自帝尧以前,不经夫子所定,固野而难质。夫子因鲁史以作《春秋》,王朝列国之事,非有玉帛之使,则鲁史不得而书,非圣人笔削之所加也。况左氏所记,或阙或诬,凡此类皆不得以辟经为辞。乃用邵氏《皇极经世历》、胡氏《皇王大纪》之例,损益折衷,一以《尚书》为主,下及《诗》、《礼》、《春秋》,旁采旧史诸子,表年系事,断自唐尧以下,接于《通鉴》之前,勒为一书,二十卷,名曰《通鉴前编》。凡所引书,辄加训释,以裁正其义,多儒先所未发。既成,以授门人许谦曰:“二帝三王之盛,其微言懿行,宜后王所当法,战国申、商之术,其苛法乱政,亦后王所当戒,则是编不可以不著也。”他所著书,曰《大学章句疏义》二卷,《论语孟子集注考证》十七卷,《书表注》四卷,谦为益加校定,皆传于学者。天历初,廉访使郑允中表上其书于朝。
初,履祥既见王柏,首问为学之方,柏告以必先立志,且举先儒之言:居敬以持其志,立志以定其本,志立乎事物之表,敬行乎事物之内,此为学之大方也。及见何基,基谓之曰:“会之屡言贤者之贤,理欲之分,便当自今始。”会之,盖柏字也。当时议者以为基之清介纯实似尹和静,柏之高明刚正似谢上蔡,履祥则亲得之二氏,而并充于己者也。
履祥居仁山之下,学者因称为仁山先生。大德中卒。元统初,里人吴师道为国子博士,移书学官,祠履祥于乡学。至正中,赐谥文安。